淡水舊塔骨骸甕遷移抽籤後選位及進塔須知
本區舊塔骨骸甕遷移選位電腦抽籤作業已於110年5月5日完成,因疫情影響,選位作業延到110年9月7日至9月18日,請依選位序號於指定選位時間至聖賢祠完成報到及選位程序,以分散人群,避免群聚。另依新北市政府修正公告之舊塔骨灰骸鼓勵遷移收費優惠方案,於111年10月31日前仍免收塔位使用規費。
一、選位作業須知:(請點此查詢選位序號及梯次)
(一) 選位時間:110年9月7日起至110年9月18日止(9月13日休)
(二) 選位及報到地點:淡水聖賢祠(請提早10分鐘報到)。
(三) 選位應備文件(文件不齊者不得參與選位):
1. 如選位者為申請人本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
2. 如申請人無法親自前往者: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委託書、選位者(即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
3. 如申請人已過世者:申請人除戶謄本、選位者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選位者與申請人關係證明、切結書。
4. 如申請人欲變更者,除上述文件外,須另持申請人變更同意書(申請人已過世者不適用)。
(四) 選位方式:
1. 每梯次選位組數20組,每組入場選位者以2人為限,入場前測量體溫不得超過37.5度,並需全程配戴口罩,遵守防
疫措施。報到後,依選位序號由服務人員引導分2批選位。
2. 各梯次將準時開放選位者入場,如有過號者,將待該梯次選位者完成選位後始得入場。
(五) 選位程序:
1. 持相關文件完成報到手續。
2. 確認服務人員給予之選位申請書內容。
3. 選定骨骸櫃位後,該區服務人員將於選位申請書上登記櫃位編號,並貼貼紙於櫃門上註記,避免重複選位。
4. 將選位申請書拿到1樓交予服務人員辦理簿冊登記。
5. 取得選位申請書影本後完成選位,櫃位選定後即不得更改或重新選位。
(六) 選位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如為7歲以上,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辦理相關手續需由法定代理人會同或提出同意書。
2. 建議於選位前抽空至聖賢祠參觀,並先行規劃欲挑選之櫃位(可多看幾個備選櫃位),以利選位作業進行。
3. 同梯次選位者選擇同位置,以選位序號在前者為優先。
4. 選位者完成報到手續進場選位後,如部分櫃位未選,視同放棄本次選位權利。可俟本次選位程序全數結束後,於新
北市政府公告優惠期間,持相關資料至聖賢祠辦理遷移程序。
5. 每日選位結果將於當日下午8時前公告於「新北市公立納骨塔選位順序抽籤平台網站」周知。
二、進塔作業須知:
(一) 進塔期限:自110年9月28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新北市政府公告優惠期間)。
(二) 進塔程序:持選位申請書影本至聖賢祠1樓辦公室辦理,服務人員將至舊塔協助開櫃門,並備妥聖賢祠櫃位(貼亡者姓
名),讓申請人完成骨骸甕遷移存放事宜。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將舊塔亡者骨骸甕遷出或領回後,依新北市公立公墓及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管理要點第12點規定,舊塔
櫃位由淡水區公所無條件收回,申請人不得有異議。
(二) 申請人應於111年10月31日前完成骨骸甕存放事宜,如有特殊情形應另提出申請,逾期者櫃位收回。
(三) 聖賢祠骨骸櫃位以舊塔遷移為優先,暫不開放起掘或其他納骨塔遷入。
(四) 聖賢祠開放時間為周二至周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周一公休),國定假日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四、書表文件下載專區
一、選位作業須知:(請點此查詢選位序號及梯次)
(一) 選位時間:110年9月7日起至110年9月18日止(9月13日休)
(二) 選位及報到地點:淡水聖賢祠(請提早10分鐘報到)。
(三) 選位應備文件(文件不齊者不得參與選位):
1. 如選位者為申請人本人: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
2. 如申請人無法親自前往者: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委託書、選位者(即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
3. 如申請人已過世者:申請人除戶謄本、選位者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選位者與申請人關係證明、切結書。
4. 如申請人欲變更者,除上述文件外,須另持申請人變更同意書(申請人已過世者不適用)。
(四) 選位方式:
1. 每梯次選位組數20組,每組入場選位者以2人為限,入場前測量體溫不得超過37.5度,並需全程配戴口罩,遵守防
疫措施。報到後,依選位序號由服務人員引導分2批選位。
2. 各梯次將準時開放選位者入場,如有過號者,將待該梯次選位者完成選位後始得入場。
(五) 選位程序:
1. 持相關文件完成報到手續。
2. 確認服務人員給予之選位申請書內容。
3. 選定骨骸櫃位後,該區服務人員將於選位申請書上登記櫃位編號,並貼貼紙於櫃門上註記,避免重複選位。
4. 將選位申請書拿到1樓交予服務人員辦理簿冊登記。
5. 取得選位申請書影本後完成選位,櫃位選定後即不得更改或重新選位。
(六) 選位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如為7歲以上,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辦理相關手續需由法定代理人會同或提出同意書。
2. 建議於選位前抽空至聖賢祠參觀,並先行規劃欲挑選之櫃位(可多看幾個備選櫃位),以利選位作業進行。
3. 同梯次選位者選擇同位置,以選位序號在前者為優先。
4. 選位者完成報到手續進場選位後,如部分櫃位未選,視同放棄本次選位權利。可俟本次選位程序全數結束後,於新
北市政府公告優惠期間,持相關資料至聖賢祠辦理遷移程序。
5. 每日選位結果將於當日下午8時前公告於「新北市公立納骨塔選位順序抽籤平台網站」周知。
二、進塔作業須知:
(一) 進塔期限:自110年9月28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新北市政府公告優惠期間)。
(二) 進塔程序:持選位申請書影本至聖賢祠1樓辦公室辦理,服務人員將至舊塔協助開櫃門,並備妥聖賢祠櫃位(貼亡者姓
名),讓申請人完成骨骸甕遷移存放事宜。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將舊塔亡者骨骸甕遷出或領回後,依新北市公立公墓及公立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使用管理要點第12點規定,舊塔
櫃位由淡水區公所無條件收回,申請人不得有異議。
(二) 申請人應於111年10月31日前完成骨骸甕存放事宜,如有特殊情形應另提出申請,逾期者櫃位收回。
(三) 聖賢祠骨骸櫃位以舊塔遷移為優先,暫不開放起掘或其他納骨塔遷入。
(四) 聖賢祠開放時間為周二至周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周一公休),國定假日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公告作業 | 抽籤名單(下載) |
更正後名單(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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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作業 | 抽籤結果 |
選位作業 | 選位時間表 |
申請書(下載) | |
委託書(下載) | |
切結書(下載) | |
申請人變更同意書(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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