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業務 | |
簡介 | |
一 | 服務時間如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 |
二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一、義務律師法律諮詢時間: 星期一、二、三、四、五,上午10:00至11:30。 二、登記方式: 當天9:00開放現場登記(請至4樓調解委員會辦理登記),登記時間至當日11:10截止, 諮詢人數以8名為限,如額滿即提前停止登記。 三、不提供電話諮詢及代撰狀服務。 |
三 | 電話:2622-1020 分機 4000~4002 傳真:2628-1964 |
四 | 地址: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75號4樓 |
五 | 線上聲請調解服務系統 備註: 一、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於110年1月1日起啟用新版線上聲請調解服務系統,歡迎多加利用。 二、因應新舊系統交替,110年1月1日前,使用本系統聲請調解之案件進度查詢等相關事項,請逕行電洽承辦人員。 |
聲請調解注意事項 | |
一 | 聲請調解: 請持身分證及相關文件至本會聲請,若需委任他人,請出具委任書。 聲請書亦可至下載專區下載,填寫後逕寄本會聲請。 調解業務表單下載 線上聲請調解服務系統 |
二 | 調解項目: 民事事件及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但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不得聲請調解。 |
三 | 管轄: 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得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不受前二款之限制。 |
調解委員名單 | |
陳李明緣(主席)、陳江逢、楊錦忠、蔡蕙茹、邱淑美、楊秀梅、許文龍、蔡吳罔市、李逸華、陳崇煌、高梓榮、王信崇、楊秀子、顏大衛、賴永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