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 FB
  • line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行政組織

淡水行政組織圖
 
組織架構說明
新北市政府淡水區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置區長、副區長、主任秘書,依業務設民政課、役政災防課、社會人文課、工務課、經建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調解委員會、里辦公處。
 
  • 瀏覽人次:5293 人
  • 更新日期:2021-04-23
點選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