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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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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災防課

聯絡電話:26221020 分機7101~7107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對判定之體位認為有疑義者,如何申請改判體位?
詳細內容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於徵集入營前,對判定之體位認有疑義,或有新發生之傷病者,向區公所申請複檢﹕
  1. 公費複檢:填具申請書並檢具醫療機構出具達改判體位標準之診斷證明書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轉報市政府民政局局審核,准予複檢者,即送指定複檢醫院複檢並由徵兵檢查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2. 自費複檢:填具申請書並檢具醫療機構出具達改判體位標準之診斷證明書,由公所轉報市政府民政局審核,經審核准予複檢者,由役男至選定之複檢醫院複檢;並由複檢醫院將兵役用診斷證明書逕送徵兵檢查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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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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