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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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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課

聯絡電話:26221020 分機7525~7526
農作物天然災害申請要件為何?
詳細內容

  1. 土地座落於淡水。
  2. 需至淡水區公所經建課親填申請書。(附件一)
  3. 請備妥身份證影印本、私章及淡水農會或各銀行帳號。
  4. 作物種植面積需有0.01公頃以上。
  5. 如土地為租賃契約,請備妥合法取得契約書等證明文件。(土地使用同意書)
  6. 同產同季農產品,以救助一次為主。
ps.農作物災害補助,是以土地座落位置向該轄區公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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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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