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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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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政治獻金法規定宣導
發佈日期
2026-09-23
截止日期
2026-12-31
發布單位
秘書室
類      別
最新消息
內  容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5年9月17日新北府民自字第1151808487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訂於本年11月28日舉行投票,預料政治獻金捐贈及收受情形將日益熱絡。又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從本年4月25日起已可收受政治獻金;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則自本年8月20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截止日皆為本年11月27日。
  三、請遵守以下事項,避免受罰或受騙:
   (一)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二)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  200萬元。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四)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
四、另有關政治獻金宣導短片檔及圖文電子檔,請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moi.gov.tw/cl.aspx?n=2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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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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