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_
- FB
- line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大
- 中
- 小
經建課
工商、農政、公用事業、觀光推廣、河川及生態保育業務、公園綠地廣場等管理養護及體育設施管理維護等相關工程。
詳細內容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
分機7504
應備文件 |
備註 |
- 申請書。
- 身份証影本及印章。
- 需另檢附耕地面積0.05公頃以上,林地面積達0,1公頃以上(含租借用、受委託)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 有地上建物者,請檢附建物使用執照或雜項執照影本。
|
依市府每年規定時間申請 |
- 瀏覽人次:292 人
- 更新日期: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