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國人健康,農業部積極輔導檳榔廢園及轉作政策,並以調減檳榔種植面積為主要目標,由農糧署訂定「112-115年檳榔廢園及轉作作業規範」如附件1,該規範除輔導檳榔廢園外,另訂有相關轉作品項及轉作條件,以協助相關農民進行事業調整。本次會議規劃進行前開政策宣導,爰請轉知相關農民踴躍出席,另倘涉及土地所有權人實際意願,亦可通知該等對象參加。
二、檢附「112-115年檳榔廢園及轉作作業規範」及旨揭座談會流程表各1份。
二、檢附「112-115年檳榔廢園及轉作作業規範」及旨揭座談會流程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