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4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成效細部計畫辦理。
二、為避免青少年於暑假期間進入不適宜場所及誤觸新興毒品等情事:
(一)未滿18歲者請勿進入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網咖、酒家、舞場等特定營業場所消費或求職。
(二)參加活動聚會,請拒絕陌生人或來路不明飲料、咖啡包或糖果,以免誤食新興毒品。
(三)市府暑期聯合稽查特定娛樂行業場所宣導圖檔(隨文提供電子檔)。
二、為避免青少年於暑假期間進入不適宜場所及誤觸新興毒品等情事:
(一)未滿18歲者請勿進入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網咖、酒家、舞場等特定營業場所消費或求職。
(二)參加活動聚會,請拒絕陌生人或來路不明飲料、咖啡包或糖果,以免誤食新興毒品。
(三)市府暑期聯合稽查特定娛樂行業場所宣導圖檔(隨文提供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