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114年7月4日台內民字第11402214623號函(影附)辦理。
二、旨揭演習將實施人車管制,防空避難重要事項摘述如下:
(一)防空警報聲發放: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5秒,各音節間隔5秒,連續3次。
(二)防空警報聲解除:1長音90秒。
(三)防空避難基本原則:地下優於地上;室內優於室外;遠離外牆門窗;避開危險物品。
三、請里辦公處協助向民眾宣導於聽到防空警報聲或收到手機告警簡訊時,保持冷靜並依前揭原則及所處情境分別採取以下行動:
(一)室內民眾: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
(二)行人及車輛:聽從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施。
(三)高架道路或高速公路車輛:正常行駛,但下交流道車輛須進行避難。
(四)大眾交通工具:飛機、船舶、高鐵、臺鐵正常行駛,但下機、下船、下車的旅客須進行避難。
四、為疏散避難流程順暢,請民眾於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以查詢最近之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及進行疏散避難。演習期間民眾倘經勸導仍不配合演習相關事項者,將依據民防法處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二、旨揭演習將實施人車管制,防空避難重要事項摘述如下:
(一)防空警報聲發放: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5秒,各音節間隔5秒,連續3次。
(二)防空警報聲解除:1長音90秒。
(三)防空避難基本原則:地下優於地上;室內優於室外;遠離外牆門窗;避開危險物品。
三、請里辦公處協助向民眾宣導於聽到防空警報聲或收到手機告警簡訊時,保持冷靜並依前揭原則及所處情境分別採取以下行動:
(一)室內民眾: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
(二)行人及車輛:聽從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施。
(三)高架道路或高速公路車輛:正常行駛,但下交流道車輛須進行避難。
(四)大眾交通工具:飛機、船舶、高鐵、臺鐵正常行駛,但下機、下船、下車的旅客須進行避難。
四、為疏散避難流程順暢,請民眾於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以查詢最近之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及進行疏散避難。演習期間民眾倘經勸導仍不配合演習相關事項者,將依據民防法處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