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務部114年11月12日部人權字第11402524870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請各機關協助於公布欄、所屬網站或社群網站等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機關(構)、學校或相關非營利組織至法務部「人權大步走」網站(網址:https://www.humanrights.moj.gov.tw/)之最新消息欄位,連結活動專屬網頁申請。
二、請各機關協助於公布欄、所屬網站或社群網站等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機關(構)、學校或相關非營利組織至法務部「人權大步走」網站(網址:https://www.humanrights.moj.gov.tw/)之最新消息欄位,連結活動專屬網頁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