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時間:即日起 ~ 11月25日止,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12時及下午13時~17時臨櫃申請,若逾期恕不予受理。
(2)救助額度:每0.1公頃(302.5坪)補助1萬5千元。
(3)救助標準:因康芮颱風致受損且實際有從事農作生產,其塑膠布溫網室損害率有達20%以上者。
(4)申請地點:淡水區公所7樓 經建課。
(5)應檢附證明文件:申請表(經建課索取)、身分證、私章、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農會存摺(如非農會存摺,日後若有跨行轉帳手續費產生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代理人的身分證及私章。
(6)申請人若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租賃契約或委託經營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如該土地為多人共有,應檢附土地分管協議書及切結書。
※如有相關申請疑義,請洽本所7樓經建課,電話:2622-1020分機7505。
(2)救助額度:每0.1公頃(302.5坪)補助1萬5千元。
(3)救助標準:因康芮颱風致受損且實際有從事農作生產,其塑膠布溫網室損害率有達20%以上者。
(4)申請地點:淡水區公所7樓 經建課。
(5)應檢附證明文件:申請表(經建課索取)、身分證、私章、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農會存摺(如非農會存摺,日後若有跨行轉帳手續費產生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代理人的身分證及私章。
(6)申請人若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租賃契約或委託經營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如該土地為多人共有,應檢附土地分管協議書及切結書。
※如有相關申請疑義,請洽本所7樓經建課,電話:2622-1020分機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