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114年2月18日全後動管字第11400052302號函(影附)辦理。
二、旨揭申請作業,自114年4月1日起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受理申請,並於3月16日登載國防部全球資訊網〈https://afrc.mnd.gov.tw〉。
三、115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作業申請,自114年4月1日至至114年4月30日止,凡後備軍人無兄弟姊妹,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上班時間,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淡水區公所10樓役政災防課辦理。
二、旨揭申請作業,自114年4月1日起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受理申請,並於3月16日登載國防部全球資訊網〈https://afrc.mnd.gov.tw〉。
三、115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作業申請,自114年4月1日至至114年4月30日止,凡後備軍人無兄弟姊妹,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上班時間,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淡水區公所10樓役政災防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