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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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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課

道路養護、建築管理、水利、都計、土木及建築工程事項、臨時接水電業務、路燈管理、收費廣告欄、路燈桿宮燈旗及其他土木相關工程事項。
道路證明
類  別
工務課
詳細內容


道路證明
tel (02)26221020 分機7552
應備文件 處理期限 備註
  1. 申請書。
  2. 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時必附)。
  4. 代辦委託書。(非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時必附)
  5. 第一類地籍謄本、地籍圖謄本1份。(請至地政事務所申請) 
  6. 道路現況位置圖。(影印地籍圖或套繪都市計畫圖,標示出路、街、巷道或毗鄰建築物位置)
  7. 道路現況照片(道路前、中、後照片各1張)或毗鄰路燈編號照片(路燈燈桿上黃色牌子,上面有6碼數字)。
  8. 除戶謄本(繼承案件必附)。
  9. 繼承系統表(繼承案件必附)。
收件後5至45日曆天
  1. 應備文件1~7為必附(土地所有權人本人申請則免附2、3),如為土地繼承相關案件,7、8為必附。
  2. 檢附資料齊備,便於本所確認,則可增加辦理速度。
  3. 如遇爭議案件或年代較久遠之路段,本所無法立即查明,或需釐清土地位置等案件,恐將涉及其他機關協助事項,則辦理天數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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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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