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 FB
  • line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役政災防課

兵役行政、兵役徵集及勤務、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災害防救組訓及整備、其他有關役政及災防事項。
勤務業務與後備管理業務
類  別
役政災防課
詳細內容


役政業務-勤務業務與後備管理業務
tel 分機7105、7106、7107
申請項目 申請條件 應備文件 備註
現役軍人申請服役證明 義務役在營軍人
  1.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2. 印章
  3. 隨到隨辦
 
貧困徵屬申請生活扶助
  1. 需父年滿55歲以上,需母年滿55歲以上,無謀生能力。 家
  2. 庭狀況貧困,需查國稅、財稅資料等。
  1. 授權書(役男及其家屬)
 
列級貧困徵屬申請生育(剖腹生產)喪葬補助費 、醫療補助費用   需義務役現役軍人列級貧困徵屬
  1. 印章
  2. 授權書
  3. 出生或死亡證明書
 
後備軍人五款獨子緩召申請
  1. 無兄弟姊妹
  2. 父或母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
  3. 本人年滿30歲
  1. 申請表一份
  2. 授權書
每年四月辦理,父母俱亡不得申請
後備軍人轉、免役體格複檢申請 後備軍人身體健康情形達轉、免役標準(轉役者達替代役體位標準、免役者達免役體位標準)
  1. 申請書一份
  2. 公私立醫院、診所診斷證明書 (三個月內)
  3. 身分證 退伍令 殘障手冊影本有附) (無免附)
  4. 印章
本所為代受理單位實際審核機關為新北市後備指揮部
  • 瀏覽人次:592 人
  • 更新日期:2023-05-09
點選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