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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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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課

聯絡電話:26221020 分機7525~7526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現地會勘時申請人一定要到場嗎? 如果申請人不清楚土地位置該如何申請?
詳細內容

  1. 申請人如果無法到場,請檢附委託書由受託人與勘。
  2. 接到本所通知會勘日期時,請一併申請淡水地政事務所協助指界事宜,相關指界費用由申請人洽地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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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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